
同一类问题又出现了,整改单上很容易写下几句话:加强培训,强调责任,要求认真执行。
这些话不一定错。岗位要求没讲清,操作技能还没掌握,培训当然有用。让我有点担心的是,还没弄明白问题怎么发生,措施就已经选好了。
如果是我,会先把“人不够认真”暂时放一边,回到出问题的那个动作,看一看当时的人究竟面对什么。

先把问题写得能查
假设装配记录里漏填了一项。先别只写“记录填写不规范”,试着弄清:漏的是哪项,在哪个工序填写,当时能不能拿到所需信息,其他班次有没有同样情况。
如果操作完成后很久才集中补记录,原因可能涉及记录时机;如果两版表单同时在用,可能涉及文件发放;如果字段名称让人误解,可能要看表单本身。也可能确实是人员尚未理解要求。先让证据帮咱们缩小范围,不必急着给谁定性。
必要的产品影响评估和现场控制,也别等原因调查全部结束才开始。先处理眼前风险,与追查为什么发生,是可以并行的两件事。
措施要接住那个原因
2014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七十四条,已经把确定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写入纠正措施要求。并不是填上一项动作,事情就自然结束了。
如果问题来自旧表单没有撤出现场,只让员工再听一遍课,却不解决版本取得和替换方式,下一班仍可能碰到同样的选择。如果确认是技能不足,培训就该对准具体操作,给练习和观察的机会,而不只是多一张签到表。
有时原因不止一个。表单不好用,班次交接也没有交代清楚,可以分别采取措施,不必硬凑成一句“人员意识不足”。反过来,也别为了显得分析深入,把每个小问题都扩成一场庞大的制度改造。
改完以后,约好回来怎么看
我会在措施实施前,就和相关同事约定怎样判断它起了作用。比如,观察后续实际操作时能否及时、准确记录,而不是只确认新版表单已经发出。
观察多久、选哪些班次和产品,要结合发生频率、影响和工作条件决定,不能统一写成“下个月没有再犯”。本来就很少发生的事情,短期没碰见,不足以说明原因已经消除。
现行规范第七十七条也要求内部审核程序包含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定。对咱们日常工作来说,最朴素的理解就是:做过一件事,和这件事真的有用,需要分别确认。
下次打开整改单,不妨先问一句:我们认为是什么让问题发生,又准备拿什么证据说明它不容易重来?如果答案里确实有培训,就把培训做好;如果没有,也别让一堂课替别的问题收尾。
这里是医械加油站。我们结合百思得团队的研发与注册经验,聊医疗器械工业设计、产品开发、DHF设计开发文件和注册申报,也分享值得关注的行业资讯与标准法规。
如果你也在做医械,或者正准备把一个想法做成产品,欢迎关注。我们一起把这些看着复杂、做起来又绕不开的事,慢慢聊明白。
关注医械加油站,获取更多医疗器械产品研发与合规上市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