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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发布:企业要重看哪些注册资料?

7月21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2026年第24号通告,集中发布57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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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2026年第24号通告,集中发布57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57份医疗器械源文件:



一、这次发布三个需要注意的重点

1、覆盖面广
清单覆盖广,包括脉搏血氧仪、牙科手机、医用电子体温计等设备类产品,也包括导尿管、鼻饲营养导管等耗材类产品。

2、口腔和IVD明显集中

口腔方向涉及牙科种植计划软件、定制式正畸矫治器、牙科种植用导板、临时冠/桥、玻璃陶瓷瓷块、牙科手机、氧化锆瓷块、定制式义齿等。

IVD方向涉及乳酸、卡马西平、地高辛、丙戊酸、二氧化碳、NAG酶、腺苷脱氨酶、ALT、同型半胱氨酸、胰岛素、C肽、D-二聚体等检测项目。

3、修订版值得特别看

修订版的审评关注点、技术资料组织方式、性能研究边界或临床评价要求可能有了新的表达。企业如果仍沿用旧模板,风险往往出在“看似齐全,但答不到点上”。

、注册资料需要着重看这六点


1.适用文件清单。把新发布指导原则纳入法规识别清单,明确是否适用、部分适用或不适用,并留下判断理由。

2.产品技术要求确认关键性能指标、检验方法、型号规格覆盖范围是否与指导原则关注点一致。

3.研究资料。重点看原材料、结构设计、性能验证、灭菌/消毒、包装、有效期、运输、软件、网络安全、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等资料是否能形成闭环。

4.临床评价同品种比对项目要重看差异性论证;需要临床试验或临床数据支持的项目,要确认终点、样本、适用人群和风险收益分析是否足够支撑。

5.说明书和标签适用范围、禁忌证、警示信息、使用方法、维护校准、灭菌状态、一次性使用等表述,要和研究资料及风险管理一致。

6.发补预案。在审项目可以先把可能被问到的问题列出来,提前准备补充说明、桥接资料或差异分析,避免被动等补正。


三、新发布指导原则会影响哪些企业?

先看符不符合以下条件,若符合以下条件,需要重新看注册资料。

1. 产品名称或功能边界能直接对应清单的企业。

例如口腔种植、定制式义齿、导尿管、喉罩、敷料、吻合器、脉搏血氧仪、眼压计、手术动力设备、气腹机、手术显微镜、体温计、血小板分析仪、相关IVD试剂等。只要产品和指导原则标题存在高度对应,就不建议等到补正时再看。

2. 已递交、在审评、准备发补资料的项目。

这类项目最容易遇到“资料已经按旧习惯准备,但审评问题按新口径提出”的情况。建议尽快做一次差距分析,把性能研究、临床评价、风险管理、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核心文件逐项对照。

3. 准备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的老产品。

指导原则不是强制性标准,但在延续和变更过程中,企业很可能需要解释既有资料与现行审评口径的关系。尤其是产品结构、原材料、灭菌、包装、有效期、软件版本、适用范围发生变化时,更要提前补齐逻辑链。

4. 依赖同品种临床评价路径的企业。

本次清单中有“医用敷料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对采用同品种比对的企业来说,重点不只是找几个对照产品,而是把适用范围、结构组成、性能指标、临床使用方式和风险差异讲清楚。

建议按项目阶段分三步处理

第一步:一周内做适用性筛查。把57项清单和企业产品管线、在审项目、延续项目、变更项目做一次匹配。

第二步:两周内做资料差距表。按“指导原则要求-现有资料-缺口-补充动作-责任人-完成时间”整理。

第三步:在下一次提交前统一口径。不要只改一个章节,而要让技术要求、研究资料、临床评价、风险管理和说明书互相对得上。

这次集中发布的价值,不只是给企业多了一批可引用文件,更重要的是提前暴露了审评可能追问的问题。

对注册人来说,最稳妥的做法不是等补正,而是现在就把资料拿出来重看:哪些证据够了,哪些证据只是“有文件”,哪些论证还没有真正回答产品风险。


资料来源: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2026年第24号通告及附件。本文为公开信息整理与注册工作提示,不构成具体项目的注册申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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